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问题的说明
转发自“计算机PSC-GZ”普通话水平测试群【群主】省语委杨震上午10:05:08(2020.05.12)
黔教发〔2020〕23号文件(请在群文件中下载)下发后,不断接到电话咨询,现将相关问题归纳后一并说明如下:
1.关于等级要求:2013年324号文件废止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具体为:
(1)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乡村学校的少数民族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2)师范院校的学生、非师范院校中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关于证书五年有效:
(1)目前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没有年限要求。教师持有的老版、新版证书均可使用。
(2)教师持有证书,以证书为依据;证书丢失,经在“贵州语言文字网”上查询到成绩并核实无误,可补办。证书丢失且查询不到成绩的,须重新参加测试。
(3)补办流程请登录“
https://zwfw.guizhou.gov.cn”或“贵州语言文字网”查询。
3.关于“乡村学校”:
(1)隶属***县***乡的,该乡所有学校属乡村学校;
(2)隶属***县***镇的,该镇下辖所有村级学校属乡村学校。
4.关于示范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中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要求,均按示范校创建细则的要求执行。
5.关于新教材的启用:从2020年5月31日起,全省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内容将全部选自该书。新修订版本的书名仍为《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用书》,继续由贵州出版集团、贵州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教务处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