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学院纪委、计财处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分别在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和图书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了部门负责人、教学系部负责人会议。会上学院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刘光华同志传达了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19号令)。学院计财处处长赵明同志就我院清理“小金库”工作和执行19号令讲了话。19号令共15条,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纪 委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