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也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的又一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努力做新时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认真学习《条例》,夯实思想根基提高政治站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997年2月正式颁布,首次解决了量纪标准问题,为各级纪检机关处理违纪行为提供了基本依据,标志着党的纪律建设进入规范化和科学化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加速推进的国企改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在管党治党实践中纪律被赋予了更加突出的意义,根据时代发展的实践需要,《条例》先后经历了四次修订。作为新时代的执纪之人,要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仅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原文,还要深入学习《条例》的发展沿革及演变的背景实际,真正融会贯通,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党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心存“戒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二、学思用贯通,提升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敢斗善斗、担当尽责,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备的责任担当。新征程上,发扬斗争精神、锤炼斗争本领,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新时代的纪检人不仅要有“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敢于亮剑斗争的勇气,还要具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精准量纪执纪执法,科学追责问责的善于斗争的底气。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党纪党规就是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利器,必须要好好打磨。对《条例》的精学细研,对党纪党规的学用贯通,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增强纪检干部政治能力,夯实业务本领,精准运用手中利器一体推进“三不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持续巩固反腐败工作取得的压倒性胜利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做实《条例》,在党的自我革命中持续发力
党纪党规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做实做细《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各项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让铁纪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进程中长牙发威,牢牢把全党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把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源。